中食报网人员查询

联系电话:0351-2212315

联系邮箱:zgspbshanxi@163.com

网站首页 本网头条 深度报道 政策解读 经济观察 食品安全 热点食评 市场监督 行业聚焦 食安数字 食安校园 营养健康 品牌食业 食品质量 地方新闻 食药视窗 三农资讯 乡村振兴 我要投诉 留言反馈

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优势品牌> 市场监督

河北香河查处无证食品经营案: 未获许可擅自经营存隐患,监管部门依法严处

发布时间:2025-10-22 17:45:49      点击次数:38

食品经营许可是保障食品安全的法定准入门槛,未取得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活动,不仅涉嫌违法,更会让食品生产经营全程脱离监管,对公众健康构成直接威胁。近日,河北省香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就依法查处了一起此类案件,对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的当事人杨洪飞作出严肃处理,坚决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案件源于群众投诉举报,香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线索后,反映香河红缨馨园分园内存在疑似无证经营食品的情况。执法人员高度重视,迅速前往现场核查,并于2025年9月1日当场查实,当事人杨洪飞在未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前提下,擅自开展食品经营活动。

 无证经营背后的食品安全风险不容忽视。按照规定,食品经营许可审核需覆盖经营场所布局、设备设施配置、卫生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关键环节,这些都是保障食品从采购到销售全程安全的重要前提。而杨洪飞的无证经营行为,意味着其使用的食品原料可能来源不明、缺乏合格证明,储存条件也可能不符合安全标准,加工过程的卫生状况更无保障,极易滋生细菌、导致食品变质,进而引发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尤其该经营点位于园区内,服务对象的健康安全更需重点守护,此类违法操作的危害性尤为突出。

 在全面固定证据、完成调查程序后,香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10月11日依法对杨洪飞作出行政处罚,除没收其用于违法经营的生产加工工具及食品原料、追缴违法所得外,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处以罚款,以严厉惩戒震慑违法行为。

 香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食品经营许可制度是阻断食品安全风险的重要关口,任何逃避监管、漠视公众健康的违法经营行为,都将面临法律的严惩。下一步,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对校园周边、社区园区等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群众参与监督,以“零容忍”态度打击食品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编辑:王晓锐  


上一条:湖南衡阳:强化食用农产品监管 守护群众“菜篮子”安全
下一条:陕西省渭南市合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开展餐饮环节假劣肉制品专项检查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