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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扩大标准物质行政审批改革试点范围

发布时间:2025-07-18 17:28:05      点击次数:58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奉贤区先行先试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在上海市、四川省、湖南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布局开展国家二级标准物质行政审批改革试点,将国家二级标准物质行政审批权由市场监管总局下放至上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

下放行政审批权,可大幅缩短审批时限,及时响应市场和产业发展对标准物质的需求,助力企业加快产品迭代和上市速度,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民营企业市场活力,营造“敢干、敢闯、敢投”的浓厚氛围,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同时,将吸引更多上下游企业加入标准物质产业链,大力提升先进科技成果向现实计量实力的转化效率,不断提高我国标准物质自主可控水平,满足各领域精准测量活动对高端标准物质的需求,筑牢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计量根基。

民营经济不仅是中国经济大盘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标准物质生产这一细分赛道的主力。2024年,全国共新建国家标准物质1135项,其中847项由民营企业研发,占比74.6%;2025年1—6月,全国共新建国家标准物质524项,其中379项由民营企业研发,占比72.3%。

市场监管总局将指导有关省份加强标准物质审评审签技术能力建设,完善工作细则和实施规范,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确保国家二级标准物质行政审批改革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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