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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岭网餐治理“三箭齐发”护航舌尖安全

发布时间:2025-08-06 17:23:54      点击次数:183

今年以来,浙江省温岭市市场监管局持续加大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着力纠治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扎实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集中治理行动,查办了一批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全力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充分发挥以案释法教育警示和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引导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自觉守法经营,现将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据悉,2025年温岭市市场监管局累计检查网络餐饮单位3760家次,责令整改130家,立案查处21件。

案例一:温岭市某烘焙店未公开食品加工制作现场案

案情介绍:4月29日,温岭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温岭市某烘焙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在某外卖平台上的线上店铺,未在经营者信息页面的显著位置以视频形式实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现场,未使用封签对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经查,2025年3月,当事人为扩大商品销量,在未以视频形式实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现场、未使用封签对配送食品予以封口的情况下,于某外卖平台上开设线上店铺售卖,4月22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责令改正。4月29日,当事人逾期未改,被执法人员查获。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第二十九条之规定,温岭市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评析:“外卖商家不履行阳光厨房职责”是当前网络餐饮服务中暴露出的监管难题,表现为部分商家未按要求接入“阳光厨房”系统或刻意规避后厨操作透明化义务,导致食品加工环节脱离监管视野,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突出。

温岭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阳光厨房”技术标准包含以下几个核心要求:外卖商家应在食品粗加工、烹调等关键点位安装视频监控设备,视频信息接入第三方网络餐饮平台并保存不少于7天,营业期间视频应实时在线、画面清晰无遮挡。

针对数字化时代餐饮服务隐蔽性、虚拟性特点,温岭市市场监管局以“互联网+监管”模式精准锁定违规主体,通过责令整改、立案处罚、平台联动下架等组合手段,倒逼商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仅体现了“线上明厨亮灶”制度的刚性执行,更以技术赋能监管效能,有力维护了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进一步筑牢“云端舌尖”安全防线。

 案例二 :温岭市某外卖经营者提供虚假信息从事网络餐饮服务案

案情介绍:4月9日,温岭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经营的餐饮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在某外卖平台上运营名为“某小吃”的线上店铺,其证照资质信息与实际不符。经查,2023年3月,当事人受让姜某某的实体某小吃店及外卖店铺,姜某某同期注销实体店铺营业执照。次月,当事人在同一地址新办证照经营餐饮店,并在某外卖平台开设名为“某美食”的线上店铺。营业期间,当事人为扩大外卖接单范围、提高商品销量,在明知“某小吃”线上店铺营业执照已注销情况下,仍用该店与新店铺同步接单。案发后,当事人关停“某小吃”店铺。

当事人提供虚假信息进入平台销售商品的行为违反《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第八条第二款规定,根据《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温岭市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评析:“幽灵外卖”通常是指在外卖平台上活跃但无实际店面的商家,具有一定违法隐蔽性,严重损害群众利益。该案件的查办是温岭市市场监管局落实省市场监管局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集中治理行动的生动实践。温岭市市场监管局聚焦新型网络餐饮安全隐患问题,强化商户依法经营意识、规范网络餐饮服务行业秩序,促进网络餐饮市场健康发展,切实保障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编辑:王晓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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